原標題:天津市寧河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方案
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,提升教師隊伍素質,滿足我區各級各類國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,根據《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(試行)》(津人社局發〔2011〕10號)規定,結合寧河區教育實際,擬為區教育局所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59名。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招聘單位
寧河區教育系統全額撥款事業單位。
二、招聘崗位和數量
具體學科數額及要求詳見《天津市寧河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》。
依照《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》規定,各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:3的比例進行筆試,達不到這一比例的,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。
三、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
(一)招聘對象
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。
(二)基本條件
1.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熱愛社會主義祖國。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。
2.具有職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,每人只能申報一個職位。
3.身體健康,五官端正(體檢標準依據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人社部發〔2010〕19號執行)。
4.年齡在30周歲以下、18周歲以上(1988年5月28日——2001年5月28日)。
5.要求具有天津市或寧河區戶口的職位須在2019年5月27日前完成戶口遷移手續,寧河生源2019屆畢業生延至2019年7月31日(含)前完成戶口遷移手續;外省市生源必須符合進津政策。
6.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,詳見《天津市寧河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》。
(三)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得報考:
1.在校內外期間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人員;
2.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;
3.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;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,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;
4.現役軍人;
5.寧河區在編教師;
6.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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