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導語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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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單項選擇題
1.張某和李某達成收養協議,約定由李某收養張某6歲的孩子小張;任何一方違反約定,應承擔違約責任。雙方辦理了登記手續,張某依約向李某支付了10萬元。李某收養小張1年后,因小張毆打他人賠償了1萬元,李某要求解除收養協議并要求張某賠償該1萬元。張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還10萬元。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?(2014/三/2)
A.李某、張某不得解除收養關系
B.李某應對張某承擔違約責任
C.張某應賠償李某1萬元
D.李某應返還不當得利
參考答案
1.【考點】監護;不當得利;公序良俗
【答案】D。解析:《收養法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,“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,不得解除收養關系,但收養人、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,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,應當征得本人同意”。本題中,張某是送養人,李某是收養人,被收養人小張不滿10周歲,解除收養關系不必征得小張的同意,李某和張某可以通過雙方協議解除收養關系。A項錯誤,不當選。
《合同法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,“婚姻、收養、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,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”。因此,收養協議不適用《合同法》,約定的違約責任也不適用《合同法》,因此張某不得根據該約定條款來向李某主張違約責任。B項錯誤,不當選。
根據《侵權責任法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,無民事行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,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。小張毆打他人時尚不滿8周歲,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應當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!睹穹ǹ倓t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,“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”。小張是未成年人,其父母是其監護人。根據《收養法》第二十三條規定,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,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,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。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,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。因此,收養人李某是小張的監護人,應當承擔1萬元的賠償責任,不能向張某索賠。C項錯誤,不當選。
《民法總則》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,“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,取得不當利益,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得利”。因收養協議李某收取10萬元,但收養協議后來被解除,李某沒有完全履行收養義務,其仍受有的利益應當返還。D項正確,當選。
故本題選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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